7月13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称: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5类食品进行通告。
本次抽检5类食品2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酒类43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82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22批次,不合格2批次;蜂产品23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2批次,不合格2批次。
酒类产品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埇桥区符离爱尚超市经销的安徽皖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皖家百年酒(生产日期/批号:2009/9/2)酒精度不合格;
2.怀远县古城乡四方湖土特产超市经销的安徽省怀远县亚太石榴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太石榴酒(400mL)(生产日期/批号:2016/1/2)检出甜蜜素;
3.怀远县古城乡四方湖土特产超市经销的安徽省怀远县亚太石榴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太石榴酒(375mL)(生产日期/批号:2014/6/1)检出甜蜜素。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本次酒类样品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内容附件: 酒类产品合格信息
内容附件: 酒类产品不合格信息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xxgk.ada.gov.cn/gkml/zlgg/shipin/2016/07/5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