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酒类、蜂产品、方便食品、罐头、豆制品等5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酒类1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不合格产品情况为:济南财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贵贰号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000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福建、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福建、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信息来源:中国食药监总局官网http://www.sda.gov.cn/WS01/CL1687/165745.html
内容附件: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内容附件: 酒类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